集团新闻

集团新闻

您目前所在位置: 首页 |  集团资讯 |  集团新闻 | 新闻详细

集团新闻 行业动态 媒体报道 视频中心

德通振动搅拌技术维权情况通报

时间:2019.08.22 字号



敬告广大客户朋友:采购振动搅拌设备,请选择“德通”品牌,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,甚至产生法律纠纷。



近期,国内某工程机械厂商仿造德通的振动搅拌产品,已经得到法律的追责和惩罚。也提醒工程机械同行,请尊重知识产权,做到守法经营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专利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其专利产品,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。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。



对于所有的不法知识产权侵害,德通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,将维权进行到底!